机载SAR挂飞试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机载SAR挂飞试验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ZCG202007-014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将在有人机平台上开展机载SAR系统的外场挂飞试验,计划飞行15个架次。平台供应商需提供有人机平台,平台改装,按照研制方要求执行飞行任务,试验机场,协调试验空域,地面试验目标布置场地,车辆试验目标,试验目标存放间等试验保障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8月0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三)发售方式: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将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522282098@qq.com)。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报名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专网、军民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强、赵艳、汪冶
电 话:0731-85018855
传 真:0731-85018855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楼1901室
邮政编码:410000
标书款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晚报大厦支行
账号:8111 6010 1220 0381 048
需求参数公示
一、技术标准
项目名称:机载SAR挂飞试验服务
本项目将在有人机平台上开展机载SAR系统的外场挂飞试验,计划飞行15个架次。平台供应商需提供有人机平台,平台改装,按照研制方要求执行飞行任务,试验机场,协调试验空域,地面试验目标布置场地,车辆试验目标,试验目标存放间等试验保障服务。
(一) 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1、飞行器特性及改装要求
小型有人驾驶飞机,座位数量≥4个(含驾驶位),载荷≥50kg,巡航速度(100-250)km/h,飞行(离地)高度(1000~3000)m。
提供飞机与试验有关参数,包括飞行高度、速度范围,飞行不稳定性指标,以及飞行所要求的气象条件等等。
提供或论证试验设备与飞行器间的电磁兼容性,包括飞行器通讯链路、相关保障设备、试验场地的电磁频谱分布特性(频率、功率等)。
SAR1系统天线:SAR1系统1的天线为两个六边形天线,单个天线的设计尺寸约为200mmL×50mmH×200mmD。天线俯仰角(垂直于航向方向)为30°~50°(假定右视水平方向为0°,向下为正),方位角(水平方向)为90°(假定与机身垂直方向为0°)。
SAR2系统天线:SAR2系统的天线为四个正方形天线,单个天线的设计尺寸约为70mm(边长),天线俯仰角(垂直于航向方向)为30°~50°(假定右视水平方向为0°,向下为正),方位角(水平方向)为90°(假定与机身垂直方向为0°)。四个天线沿着航向排放,相邻两个天线之间的间距为(10~30)cm。
SAR1系统天线和SAR2系统天线均需安装在飞行器外侧,安装位置应牢固且不影响飞行器的飞行性能,并能保证在上述所要求的角度范围内工作。
此外,SAR2系统的硬件系统也将安装在飞行器外侧,该系统尺寸约为150mmL×150mmH×250mmD。同样,SAR2系统的安装位置应牢固,且不影响飞行器的飞行性能,并能保证在上述所要求的角度范围内工作。
飞行器舱内需放置的试验设备包括SAR1系统,对应的两套单站GPS模块及天线,1套差分GPS模块及天线,笔记本电脑,电池模块及连接电缆等等,机上操作人员数量为2人。
各个分机体积和重量如下表示:
表1. 飞机舱内设备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体积(mm3) |
质量(kg) |
供电及功耗 |
备注 |
1 |
SAR1系统 |
500´500´500 |
15 |
电池供电 |
1套 |
2 |
单站GPS模块 |
270´250´290 |
2 |
电池供电 |
2个 |
3 |
单站GPS天线 |
150´50´10 |
0.5 |
电池供电 |
2个 |
4 |
差分GPS模块 |
270´250´290 |
2 |
电池供电 |
1个 |
5 |
差分GPS天线 |
150´50´10 |
0.5 |
电池供电 |
1个 |
6 |
笔记本电脑 |
13.3寸 |
3 |
电池供电 |
2台 |
2. 挂飞试验内容
飞行试验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飞行器按研制方设计的航线执行飞行任务;二是选定的试验区域布置地面静止目标和运动目标。
飞行器提供方负责完成飞行方面的所有工作,包括空域协调、航线计算、飞行调度、飞行保障等等。目标布置由研制方组织,飞行器协助研制方选取地面试验目标布置区域,协助研制方获取在目标布置区布设试验目标的许可权,并提供研制方所需的车辆类(如小型货车、皮卡等等)地面试验目标。
此外,飞行器提供方还需要承担如下工作:
1) 完整的飞行器设备保障;
2) 按研制方提供的试验任务和试验方案要求协调航线空域;
3) 飞行任务的组织、协调;
4) 提供地面电源(220V),保证每次飞行前和飞行后试验设备地面测试用2小时以上;
5) 提供地面办公室1间用于存放研制方的设备;
6) 试验期间,提供机场停车位1个(24小时);
7) 提供研制方所要求的车型提供若干辆(3~10辆)民用汽车作为试验目标,包括静止状态和运动状态;
8) 协助研制方组织开展外场挂飞试验。
3.挂飞试验内容及方案
挂飞试验预计15架次,试验内容及方案如下:
1) 直线飞行。每个架次滞空时间不超过2.5小时,在该试验科目中飞机将沿着周长不超过30km的矩形轨迹飞行;在飞完一个矩形后,保持或调整飞行高度,沿预先设计航线继续飞行下一个矩形轨迹。
2) 圆周飞行。每个架次滞空时间不超过2.5小时,在该试验科目中飞机将沿着半径约(1~3)km的圆周飞行;在飞完一个圆周后,保持或调整飞行高度,沿预先设计航线继续飞行下一个圆周轨迹。
3) 直线飞行和圆周飞行有可能在一个架次内先后实施,也有可能分成不同架次分别实施,具有实施方案由研制方决定,并至少提前一日,与飞行器提供方进行沟通确认。
4) 机动飞行。每个架次滞空时间不超过2.5小时,在该试验科目中,飞行器需按照研制方设计的特殊航线飞行(所设计航线需满足飞行器的飞行要求),单个机动飞行航线长度不超过10km。
5) 机动飞行。每个架次滞空时间不超过2.5小时,在该试验科目中,飞行器需按照研制方设计的特殊航线飞行(所设计航线需满足飞行器的飞行要求),单个机动飞行航线长度不超过10km。一个飞行架次内,可执行多个不同航线的机动飞行任务。
6) 以上飞行空域暂定在机场附近,半径不超过60km范围内实施。
4.试验场地要求
投标方需要能够支持在陕西省开展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飞行试验内容。本项目的所有试验场地都将在飞行空域内进行选取,所需要的试验场地具体包括:机场内的空旷地域(跑道、草地等)、城区(含有建筑物)、桥梁(陆地或水上)、树林(能够停放车辆)、可自由行驶车辆的宽阔道路(含有交叉路口)、起伏山丘等等。
(二)投标材料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前需提供飞行器相关参数和飞行试验保障能力说明,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将被拒绝。
投标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在评标及合同签署、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现所提供材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需求,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三)实施人员要求
为保障试验安全,飞行试验期间,飞行器提供方需要安排专业的机师全程负责飞行器技术保障,与研制方共同完成雷达系统改装,以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
(四)雷达系统安装调试等要求
1、飞行器提供方需安排专业机师与研制方一起完成雷达系统的安装工作;
2、每次飞行试验前,飞行器提供方需安排专业机师完成飞行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包括飞机状态、安装在飞机外侧的雷达系统的固定状态等等,以确保飞行安全。飞行过程中,若由于安全检查不到位,导致发生故障,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飞行器提供方承担。
(五)安装周期及地点要求
1、投标方需按照研制方的时间要求,与研制方共同完成雷达系统的安装工作。
2、安装地点:试验地机场。
(六)试验周期及其它事项
1、研制方自入场之日起,将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飞行试验科目;
2、若研制方由于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试验,则飞行试验暂时中断,待研制方的系统修复后,继续开展试验;
3、若研制方的系统发生严重故障,导致无法在三个月内完成飞行试验科目,则飞行试验将临时中止;研制方将从飞机上卸载雷达系统,进行故障修复工作。待雷达系统修复后,再继续开展剩余的飞行试验科目,具体的飞行试验时间由研制方和飞行器提供方另行商定。
二、服务要求
飞行器提供方需提供在试验现场的飞行器故障排查与消除、航线空域协调、安排执飞任务等服务,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内;以及试验车辆目标安排等服务,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内。
(二)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三)报价要求
人民币(含税),采用合同总价方式,投标总价一次性包干,价格不因实施期间市场变化及政策调整因素而变化。
(四)其他项目个性化要求
无。
三、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投标人需准备资料要求
机载SAR挂飞试验服务方案,5份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
四、付款及其他内容
(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需求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机载SAR挂飞试验结束后两个月内,再将余款一次性付清。
(二)现场踏勘等信息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配合需求方进行现场踏勘。若实际踏勘情况与乙方投标时所表述的内容不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三)其他信息
无。
五、采购方式建议
建议采用竞争性谈判。
六、评分办法建议
按最低价法。
七、其它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