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C-Ka、Ka-C、Ka-Ka变频模块
二、项目限价:18.00万元(含税)
三、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包括:
序号 |
类型 |
数量 |
1 |
C/Ka-Ⅰ型上变频模块 |
2个 |
2 |
C/Ka-Ⅱ型上变频模块 |
2个 |
3 |
C/Ka-Ⅲ型上变频模块 |
2个 |
4 |
Ka/C -Ⅰ型下变频模块 |
2个 |
5 |
Ka/C -Ⅱ型下变频模块 |
2个 |
6 |
Ka/C -Ⅲ型下变频模块 |
2个 |
7 |
Ka/Ka型下变频模块 |
2个 |
2. 具体要求如下
2.1功能要求
a) C/Ka-Ⅰ型上变频模块包含1路Ka频段上变频链路,实现由2.2GHz~4GHz上变频到29.2GHz~31GHz;
b) C/Ka-Ⅱ型上变频模块包含1路Ka频段上变频链路,实现由2.2GHz~4GHz上变频到27.4GHz~29.2GHz;
c) C/Ka-Ⅲ型上变频模块包含1路Ka频段上变频链路,实现由2.2GHz~4GHz上变频到25.6GHz~27.4GHz;
d) Ka/C -Ⅰ型下变频模块包含1路Ka频段下变频链路,实现由19.4GHz~21.2GHz下变频到2.2GHz~4GHz;
e) Ka/C -Ⅱ型下变频模块包含1路Ka频段下变频链路,实现由17.6GHz~19.4GHz下变频到2.2GHz~4GHz;
f) Ka/C -Ⅲ型下变频模块包含1路Ka频段下变频链路,实现由15.8GHz~17.6GHz下变频到2.2GHz~4GHz;
g) Ka/Ka型下变频模块包含1路Ka频段下变频链路,实现由25.6GHz~31GHz变频到15.8GHz~21.2GHz;
h) 所有7型变频模块都需要具备本振失锁告警状态监控功能。
2.2 性能要求
2.2.1 C/Ka三型上变频模块性能要求
a) 输入频率:2.2GHz~4GHz;
b) 输出频率:Ⅰ型上变频模块为29.2GHz~31GHz,Ⅱ型上变频模块为27.4GHz~29.2GHz;Ⅲ型上变频模块为25.6GHz~27.4GHz;
c) 频谱形式:不倒置;
d) 带内增益范围:0dB~30dB,1dB步进可控,上电默认增益为30dB;
e) 幅频响应:≤4dBp-p/1800 MHz;
f) 输出-1db压缩点功率:≥5dBm(增益为30dB时);
g) 杂散抑制:≥50dBc;(主信号输出10dBm下测试);
h) 相位噪声:≤-63dBc/Hz@100Hz;
≤-73dBc/Hz@1KHz;
≤-83dBc/Hz@10KHz。
2.2.2 Ka/C三型下变频模块性能要求
a) 输入频率:Ⅰ型下变频模块为19.4GHz~21.2GHz,Ⅱ型下变频模块为17.6GHz~19.4GHz GHz;Ⅲ型下变频模块为15.8GHz~17.6GHz;
b) 输出中频频率:2.2GHz~4GHz;
c) 频谱形式:不倒置;
d) 带内增益:0dB~30dB,1dB步进可控,上电默认增益为30dB;
e) 幅频响应:≤3.5dBp-p/1800 MHz;
f) 输出-1db压缩点功率:≥5dBm(增益为30dB时);
g) 杂散抑制:≥50dBc;(主信号输出5dBm下测试);
h) 相位噪声:≤-63dBc/Hz@100Hz;
≤-73dBc/Hz@1KHz;
≤-83dBc/Hz@10KHz。
2.2.3 Ka/Ka下变频模块性能要求
a) 输入频率:25.6GHz~31GHz;
b) 输出频率:15.8GHz~21.2GHz;
c) 频谱形式:可以倒置;
d) 带内增益:0dB~30dB,1dB步进可控,上电默认增益为30dB;
e) 幅频响应:≤5dBp-p/5400 MHz;
f) 输出-1db压缩点功率:≥5dBm(增益为30dB时);
g) 杂散抑制:≥50dBc;(主信号输出5dBm下测试);
h) 噪声系数:≤3dB;
k) 相位噪声:≤-63dBc/Hz@100Hz;
≤-73dBc/Hz@1KHz;
≤-83dBc/Hz@10KHz。
2.3 参考信号要求
a) 所有7型变频模块的外供参考信号频率:100MHz;
b) 所有7型变频模块的外供参考信号电平:0dBm±3dB;
2.4 供电要求
所有7型变频模块的供电均为直流供电,供电电压不大于12V,7型变频模块的供电电压需全部保持一致。
3. 付款方式:交货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4. 交付周期:60日。
5. 质保期:1年。
6. 交货地点:江苏南京。
备注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支持服务。
3.比价方法:在完全满足采购人资格、技术服务及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5年1月19日至2025年1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 17:30 前将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06051616@qq.com。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过期不候。
(三)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公告的附件下载比价相关文件电子档。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资料,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将做无效处理;所有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完善相关签名并扫描成电子版。未盖公章视为报名无效。
1. 报价一览表
2.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 承诺函;
4. 售后服务承诺;
5. 保密承诺书;
6. 报价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具体以附件的比价模板为准。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学校民网上发布。
七、比价时间
2025年1月26日 9:30(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话: 15105196080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
邮政编码:210007